建筑物工业安全鉴定依据哈萨克斯坦《民防法》(Закон РК «О гражданской защите»)进行,通常作为建筑物技术检测的一部分提供。
承担鉴定工作的承包商须具有技术检测资质认可和工业安全证书。鉴定对象为根据经批准的识别规则被认定为危险生产设施的建筑物。
在鉴定过程中,执行方研究建筑物的设计文件及其与实际状况是否相符,分析工艺过程对建筑结构的影响,并进行荷载计算。
工作完成后,向客户出具鉴定结论。如果鉴定是在技术检测框架内进行的,则在技术结论中增加工业安全鉴定章节及其结果。
哈萨克斯坦 科斯塔奈市 十月革命四十周年街 74 号
Казахстан, г. Костанай, ул. 40 лет Октября, 74
周一至周五 08:00–17:00(当地时间 GMT+5)
可使用俄语、英语沟通;中文咨询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