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哈萨克斯坦的地下资源使用者编制固体矿产勘探计划,并为现行计划办理变更。计划中的工作量由将来实际施工岩芯钻探和地质监督的专业人员测算,确保计划切实可行。
根据哈萨克斯坦《地下资源与地下资源利用法典》第196条,勘探计划是开展固体矿产勘探作业的设计文件,由地下资源使用者编制和批准,并将副本提交主管机关。只有在提交勘探计划副本后方可开始勘探,计划未规定的工作不得实施。
涉及采掘岩石和移动土壤的固体矿产勘探属于《生态法典》规定的二类项目,须进行影响筛查并取得环境影响许可。未取得环境许可时,仅可为计划规定的取样采掘不超过1000立方米的岩石。
当工作种类、方法、工作量或期限发生变化时,地下资源使用者必须修改勘探计划并提交修改后的副本。我们在编制变更时确保许可证规定的最低勘探支出仍能完成。
费用根据项目情况单独核算:取决于工作量、地点、期限和技术要求。请提交需求,我们将尽快回复报价。可使用中文、俄语或英语沟通。
哈萨克斯坦 科斯塔奈市 十月革命四十周年街 74 号
Казахстан, г. Костанай, ул. 40 лет Октября, 74
周一至周五 08:00–17:00(当地时间 GMT+5)
可使用俄语、英语沟通;中文咨询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