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属于设计的初始阶段之一。完成地形测绘后,设计人员在图上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勘察单位则按照现行规范布置钻孔。
钻孔位置和深度确定后,勘察单位进行地质外业工作,采取土样和水样。钻探完成后,样品送往经认可的试验室:按地质工程师编制的汇总清单测试土的性质,并对水进行化学分析。
试验结果写入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报告。完成的报告交设计单位确认,之后用于确定建筑的主要参数,特别是基础参数。
需要提醒的是,地质勘察只能由持有许可证、拥有自有钻机并配备能够完成这项工作的合格人员的单位进行。
委托服务:用于设计的岩土工程勘察。
哈萨克斯坦 科斯塔奈市 十月革命四十周年街 74 号
Казахстан, г. Костанай, ул. 40 лет Октября, 74
周一至周五 08:00–17:00(当地时间 GMT+5)
可使用俄语、英语沟通;中文咨询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